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3-03-31 12:0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3-31       报名截止:2023-04-07
广州市花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拥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A244074476)、市政公用行业(道路、给水、排水工程)丙级(A444001556)、城乡规划编制丙级([粤]城规编(193018)号)、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穗房鉴备字151号)、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咨询等资质。拟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5名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招聘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原则。
(二)人员甄选遵循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聘用人数5人。其中1名一级注册建筑师、1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1名建筑专业工程师、2名结构专业工程师。具体岗位及任职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市花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类相关专业。专业技术人员需具有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二)有相关行业类注册证书、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
(三)了解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专业技术相关知识。
(四)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合理、有效地协调各项相关工作,工作严谨、认真、细致,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五)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能适应各种工作环境。
(六)身体健康,听从公司安排。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招聘:
1.受行政、党纪处分正在影响期内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有吸食、注射毒品或服用过依赖性精神药品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有个人征信不良记录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面试、体检、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4日,报名咨询电话:020-86857342。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个人简历》和《广州市花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广州市花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办公室电子邮箱562522759@qq.com。
3.公司根据简历情况筛选后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后应聘人员须提供《广州市花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证书的)、身份证、户口本、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求职简历等与应聘职位条件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备查。
4.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只设面试环节,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和需提供资料清单将由专人电话通知。
(三)体检
在面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考核
由招聘单位组成的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历学位、技术资格、工作实际等。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公示及录用
1.公示:拟录用人员在花都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2.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办公室通知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实行试用期3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正式聘用后,必须服从设计院公司工作安排。
五、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
以上人员确定后,与设计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设计院公司经营分配方案”执行。
(二)其它保障
聘用期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按照劳动政策法规和设计院公司管理规定享受法定休假权利。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报考条件中的学历、专业、年龄、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二)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址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面试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四)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花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